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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產變更免稅 假結婚避稅謹防雞飛蛋打
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近日正式明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夫妻間發生變更,均免征契稅。
"夫妻雙方在買房時已繳稅,加名再征稅則屬於重復繳稅,此次政策減輕瞭稅負。"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說,這一政策是順應社會發展,稅收政策細高雄信貸融資信貸房貸是什麼任何問題免費諮詢化的結果,體現瞭稅制公平原則。
與婚姻直接相關的稅收政策中,涉及的核心當然是房產,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契稅,一個是個人所得稅,涉及的情形主要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離婚兩種。
在我國的稅收政策中,夫妻房屋權屬變更、離婚析產等方面都出臺過明確的規定。2011年,新婚姻法實施後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當即出臺政策明確,在婚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所有,免征契稅。
此次政策進一步明確瞭"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均享受免征契稅優惠。該政策針對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給出回應,是當前我國稅制緊跟社會發展趨勢的反應代償信用貸款缺錢急用哪裡借錢。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房價的普遍上漲,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形式日益多樣化,稅務部門曾數次對一些相關政策進行明確,避免因政策不明確而引起爭議。
稅務部門相關人士介紹,這一政策主要出於四個方面的考慮:一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自願變更房屋、土地權屬,一般不涉及資金或其他權益的往來,不能簡單視同於買賣、交換或者贈與行為;二是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房地產在傢庭內部的調整,在目前房地產是社會上大部分傢庭主要財富的情況下,有必要給予一定的照顧;三是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相關契稅政策社會關註度較高,給予減免符合民意;四是對四種變更形式實行統一的契稅政策,便於地方財稅機關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較為簡單。
那麼,離婚後,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否征收契稅呢?記者查閱相關規定後發現,也享受免征契稅優惠。
記者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瞭解,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此外,對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征稅問題,稅務總局也曾做過詳細規定,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同時明確,離婚後個人轉讓房屋的收入也可"拆"開繳個稅,根據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相關專傢表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離婚後房屋權屬變更契稅政策與老百姓關系密切,應該進行明確,這也表明我國稅收政策正在不斷細化。這一政策的明確及時回應瞭老百姓的關切,這也是政策制定的出發點。當前也有市場人士擔心,在目前商品房"限購"的政策下,一些傢庭為瞭獲取購房資格而選擇離婚,帶來道德風險。
對此,鏈傢地產宣武門店經紀人李先生說,通過這一途徑套取購房資格和逃避繳稅的情況存在較大風險,首先假結婚後離婚或造成糾紛存在風險,即便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屬於法律不支持的情況,且一旦訴諸法律偷稅漏稅將視為經濟犯罪,造成"雞飛蛋打",得不償失。
據瞭解,當前國地稅部門對於騙取購房資格偷漏稅行為將加強稽查嚴厲打擊。
新聞來源http://qd.house.sina.com.cn/news/2014-01-22/08252588811.shtml
夫妻房產變更免稅 假結婚避稅謹防雞飛蛋打
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近日正式明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夫妻間發生變更,均免征契稅。
"夫妻雙方在買房時已繳稅,加名再征稅則屬於重復繳稅,此次政策減輕瞭稅負。"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說,這一政策是順應社會發展,稅收政策細高雄信貸融資信貸房貸是什麼任何問題免費諮詢化的結果,體現瞭稅制公平原則。
與婚姻直接相關的稅收政策中,涉及的核心當然是房產,涉及的稅種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契稅,一個是個人所得稅,涉及的情形主要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離婚兩種。
在我國的稅收政策中,夫妻房屋權屬變更、離婚析產等方面都出臺過明確的規定。2011年,新婚姻法實施後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當即出臺政策明確,在婚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所有,免征契稅。
此次政策進一步明確瞭"減名""換名"或"變更共有份額",均享受免征契稅優惠。該政策針對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給出回應,是當前我國稅制緊跟社會發展趨勢的反應代償信用貸款缺錢急用哪裡借錢。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房價的普遍上漲,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形式日益多樣化,稅務部門曾數次對一些相關政策進行明確,避免因政策不明確而引起爭議。
稅務部門相關人士介紹,這一政策主要出於四個方面的考慮:一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自願變更房屋、土地權屬,一般不涉及資金或其他權益的往來,不能簡單視同於買賣、交換或者贈與行為;二是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是房地產在傢庭內部的調整,在目前房地產是社會上大部分傢庭主要財富的情況下,有必要給予一定的照顧;三是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相關契稅政策社會關註度較高,給予減免符合民意;四是對四種變更形式實行統一的契稅政策,便於地方財稅機關掌握政策,征管操作也較為簡單。
那麼,離婚後,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否征收契稅呢?記者查閱相關規定後發現,也享受免征契稅優惠。
記者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瞭解,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
此外,對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的征稅問題,稅務總局也曾做過詳細規定,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同時明確,離婚後個人轉讓房屋的收入也可"拆"開繳個稅,根據規定,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餘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
相關專傢表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離婚後房屋權屬變更契稅政策與老百姓關系密切,應該進行明確,這也表明我國稅收政策正在不斷細化。這一政策的明確及時回應瞭老百姓的關切,這也是政策制定的出發點。當前也有市場人士擔心,在目前商品房"限購"的政策下,一些傢庭為瞭獲取購房資格而選擇離婚,帶來道德風險。
對此,鏈傢地產宣武門店經紀人李先生說,通過這一途徑套取購房資格和逃避繳稅的情況存在較大風險,首先假結婚後離婚或造成糾紛存在風險,即便是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屬於法律不支持的情況,且一旦訴諸法律偷稅漏稅將視為經濟犯罪,造成"雞飛蛋打",得不償失。
據瞭解,當前國地稅部門對於騙取購房資格偷漏稅行為將加強稽查嚴厲打擊。
新聞來源http://qd.house.sina.com.cn/news/2014-01-22/08252588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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