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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貪受賄1.3億 進京借房藏錢

  據新華社電 2013年12月底,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雲林斗南汽車貸款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9年8月11日,馬俊飛被任命為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分管鐵路局的運輸生產工作,掌握鐵路運量的分配大權。從此,他成為眾多能源企業爭相拉攏的"貴人"。

  法院審理查明,馬俊飛在擔任呼和浩特鐵路局副局長期間,利用其主管鐵路運輸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提高鐵路運量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謀取利益,先後收受40傢企業錢物200餘次,折合人民幣共計7465.75萬元。還有其他款物折合人民幣6366.143萬元,馬俊飛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

  對於收受來的錢物,馬俊飛心裡也一直很忐忑,因為他的傢庭經濟來源就隻有夫妻倆的工作收入,沒有做過生意,沒有任何投資,包括股票基金等,如此巨額的錢物中壢農地貸款放到哪裡都不太放心。法院查明,他的贓款贓物主要存放在他在呼和浩特市和北京市的兩處房子裡。北京的這處房子是他跟一位朋友於2010年借用的,2010年下半年到年底間,馬俊飛開車到北京來過兩三次存放贓款贓物。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當前我國鐵路運能有限,僧多粥少,一些企業為瞭獲得更多運能,爭先恐後向官員行賄,根源在於公開透明的市場缺位,官員手中握有壟斷的權力,就會形成尋租市場。這一怪圈亟待打破,所有的操作必須規范公開,必須接受監督,而任何破壞這種透明性的官員和企業都必須受到嚴懲。否則,馬俊飛們仍將前赴後繼,屢禁不止。

新聞來源http://bj.house.sina.com.cn/2014-01-06/08112566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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